這是「正義的鐵拳怒吼」第二篇文章。
《劉基.賣柑者言》中:「盜起而不知御,民困而不知救,吏奸而不知禁,法斁而
不知理,坐糜廩粟而不知恥。」
這裡有一份「雪山村社區 第三屆第8、9、10、11、12次管理委員 會議簽到表」,請大家先注意(劃紅線處),民國100年5月27日第三屆第9次定期委員會,雪山村社區管委會監察委員吳清結在會議召開前簽到偽造有出席,實際開會未出席,明顯違反雪山村社區住戶規約和公寓大廈管理條例,欺騙了所有雪山村社區的住戶,這是作弊的行為。
雪山村社區K棟管理委員吳清結身為監察委員,又是宜蘭縣政府工務處下水道科科長,一個公務人員本來就該當德道的模範,卻做了最壞的示範,要知道什麼不能說,什麼不能做,並不是當了監察委員就可以為所欲為。為什麼考選部長賴峰偉先生在政府尾牙當眾開黃腔就要自動辭職,而雪山村社區管委會的監察委員吳清結卻什麼事都沒有,原因就是雪山村社區管委會主任委員賴瑞鼎在包庇監察委員吳清結。
↑↑↑作弊的雪山村社區管理委員會監察委員吳清結↑↑↑
證據在那?我有證據。請大家注意(劃紅線處),在第三屆第9次定期委員會會議紀錄將監察委員
吳清結列為出席人員。
請大家再注意「雪山村社區 第三屆第8、9、10、11、12次管理委員 會議簽到表」(劃黃線處),7月22日第三屆第10次定期委員會,本來該天會議因人數不夠無法召開,但主任委員賴瑞鼎強行違法開會,開至臨時動議時,列席人員住戶陳宗源提出臨時動議,質議監察委員吳清結在5月27日第三屆第9次定期委員會,會議召開前簽到偽造有出席,實際開會未出席的行為,請主任委員賴瑞鼎處理,但是主任委員瑞鼎包庇監察委員吳清結,不認為這是作弊的行為,當眾宣布因委員人數不足法定開會人數,親口宣布:「會議流會」,認定該次會議是開談話會,不是正式會議。
卻在三個月後,於民國100年10月20日公布第三屆第10次定期委員會會議紀錄,那天住戶在臨時動議提出的質議,為什麼沒有列入會議紀錄,這就是包庇。
證據在那?我有證據。為了讓第三屆第10次定期委員會會議從無效變有效,主任委員賴瑞鼎指示會議紀錄總幹事趙貴春(喬信保全股份有限公司派駐員工)捏造有效的會議紀錄,把正確的出席人員應到委員15人,實到委員7人,不足法定開會人數的事實,偽造成應到委員13人,把9月23日第三屆第11次定期委員會才通知房屋出售的B棟管理委員鄒鋆河和J棟管理委員黃棟材竟列為除名委員,只為了讓無效的會議找到合法開會的籍口。
更令人氣憤的是有人助紂為虐,
A棟副主任委員許清賢、
B棟管理委員翁培元、
C&D棟管理委員呂宏裕、
F&G棟管理委員陳永、
M棟管理委員陳懷懿、
指定管理委員劉和明等六人,
枉顧雪山村社區居民對你們的負託,竟昧著良心在無效的會議紀錄上簽名承認會議召開的合法性。為了一個謊言,卻要圓更多的謊,喪失大家對你們的信任,你們還有臉當雪山村社區管理委員嗎?